關于做好2012-2013學年度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2-2013學年度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獎勵管理規定》和《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學生〔2013〕47号)等相關要求,現将我院2012-2013學年度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港澳台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選要求、分配名額等通知如下:
評選要求:
1、申請各項獎學金的學年度綜合成績排名及績點以已公示的各年級年度綜合測評為評選依據,所有記錄在教務系統的成績無第一次考試不及格。
2、對2012-2013學年度無故欠繳學費或住宿費、水電費、違規用電、違紀的學生,原則上不受理申請。
3、每名學生原則上隻能獲得一項獎學金(不包含校内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
4、今年所有獎學金在“學生管理系統”上開展,無需上交紙質版。學生須在“學生管理系統”上進行申請(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學生獎學金一二三等除外),各年級同學應在8月29日前在學生管理系統中完成所有獎學金的申請。
5、申請獎學金的學生在公益活動方面應滿足《本科生獎懲管理規定》和《關于調整獎助學金評選條件的通知》中對公益活動的要求,即50個小時及以上的時數要求,并提交《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獎學金公益時數認證表》。
6、校内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港澳台學生獎學金的評選要求及名額分配:
太阳集团app首页優秀學生獎學金(一、二、三等):
評選完全根據2012-2013學年度綜合測評排名,獎勵金額: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1500元,三等獎1000元。
太阳集团app首页單項獎學金(獲得一二三等獎學金者不可申請):
獲獎者必須是在科學研究、社會公益、文藝、體育或社會工作等方面對校、院(系)有突出貢獻者,且上一年未受任何處分,必修課和指定選修課修滿後的第一次考試無不及格。
港澳台優秀學生獎學金:
根據《關于港澳台學生參評2012—2013學年度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通知》的要求,港澳台學生需登錄“學生管理系統”在“優秀學生獎學金(港澳台生)”項目中申請,學院将根據評選條件擇優推薦候選人。
根據我校獎學金相關評選文件的要求,結合港澳台學生的具體情況,港澳台生申請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原則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認同一國兩制,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2-2013學年度無違紀行為;不得有無故欠交學費或住宿費、水電費、違規用電等情形;
3、學習成績優秀,所有記錄在教務系統考試的成績無第一次考試不及格;
4、積極參加公益活動,滿足《本科生獎懲管理規定》和《關于調整獎助學金評選條件的通知》中對公益活動的要求。
推薦名額:港澳台參評學生人數*30%,不足1人的按1人計算
各年級獎學金名額分配:
|
2010級 |
2011級 |
2012級 |
備注 |
年級人數 |
69 |
53 |
60 |
|
一等 |
3 |
3 |
3 |
5% |
二等 |
7 |
5 |
6 |
10% |
三等 |
10 |
8 |
9 |
15% |
單項獎學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