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位老師:
接醫科處通知,2016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穗科創字〔2015〕52号)已發布,詳見附件1,請各位老師根據申報指南積極進行申報(各專項指南請見附件2)。主要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的類别及具體要求:
本次發布的指南包括7類專項,其中與我校醫科相關的包括:産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項、科學研究專項、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專項(部分專題)、科普專項、珠江科技新星專項,具體要求如下:
(一)産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項:包括3個專題、其中密切相關的有:
1、民生科技研究:
重點支持重大疾病綜合防治研究、優生優育及兒童疾病關鍵技術研究、創新藥物及疫苗臨床前研究、醫療器械及生物醫用材料産品開發與示範應用等12個領域。資助額度為100萬-200萬,項目起始時間為2016年4月,實施期限為2-3年。申報項目如不包含企業,則無自籌經費要求。
2、對外科技合作:
合作領域請見附件2指南詳細要求。大學和科研院所牽頭申報的項目,必須有1家以上廣州企業參加。項目負責人須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或相當)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且有5年以上相關從業經驗。研究團隊結構合理,國(境)外合作機構須有1位或以上成員參加。如有國内合作單位,須有1位或以上成員參加。資助額度為100萬-200萬,配套經費不低于1:1,采取前期資助方式,分期撥付。項目實施期限為2-3年。
(二)科學研究專項:
1、一般項目:
着力資助有創新思想的項目申請。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申請者,應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項目組成員中35歲(含)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應不低于30%。資助經費20萬元/項,項目起始時間為2015年上半年,項目實施時間一般為2-3年。
請注意:2016年科學研究重點項目已面向在穗的國家重點實驗室與省部共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故其科研人員不能申報科學研究專項一般項目。
2、重點項目:
(1)支持對象:面向在穗的國家重點實驗室與省部共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由其所在的依托單位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支持與其他研發機構合作聯合申報項目。每個國家重點實驗室推薦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其中單個項目經費不低于100萬元,3項總經費不超過500萬元。項目實施時間為3年。
(2)支持重點:專項圍繞廣州市十大重點産業(汽車、精細化工、重大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商貿會展、金融保險和現代物流)和城市發展需求,結合我市特色和優勢領域,支持一批原始性創新和前沿技術研究項目。
(3)具體申報流程與專項運作程序見附件2 各專項申報指南。學院無符合要求的項目申報。
(三)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專項:
包括兩個專題,其中隻有專題一重點實驗室與醫科相關:專題一中新建重點實驗室将由醫科處統一組織,具體事項将另行重點通知。配套重點實驗室建設我校暫無符合申報要求的實驗室。
(四)科普專項:
1、項目類别:包括科普基地建設與開放、科普活動、科普作品創作和科普媒體專欄4類,各類别指南詳見附件2 各專項申報指南。
2、總體要求:項目申報人為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從事科普相關工作,且每個項目負責人隻能申報一個項目(不含科普基地建設項目)。項目實施期限為1-2年。
3、不按期辦理結題手續或申請延期的二級單位不得申請本年度科普項目。
(五)珠江科技新星專項:
1、申報條件:申報人為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優秀青年。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申報人需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含)職稱;申報人應當參與過國家、省、市級以上各類科研項目,或是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
2、申報要求:具體要求請參見附件2 各專項申報指南。已成為博士生導師的人員,或自申報起三年内準備出國一年以上的人員不得申報。已經入選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級各類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包括入選廣東省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等),或已成為博士生導師的人員,或近三年準備出國一年以上的人員不納入申報資助範圍。
3、項目實施期限為3年,每年資助10萬元,要求1:1資金配套,申報此項目的老師請務必保證自籌資金可以到位。
二、申報名額:
科學研究專項(一般項目)及珠江科技新星專項均為限項申報。學院各有1個申報名額。
三、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應是我校的正式職工,年齡原則上在58歲以下(含58歲)。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2、項目第一負責人隻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含負責人)最多隻能參加2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也不能因為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科普專項“科普基地建設專題”的項目負責人不受此限制。請各項目負責人自行查重,凡出現超項,一律取消申報資格,請申請者遵守限項規定。
3、請到期未提出結題申請者,特别是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項目,于2015年4月15日前提交結題/延期申請,不按規定結題或申請延期,科信局将取消學院申報15年項目的資格。
4、項目申報人應認真、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依時提交,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後,将取消項目申報人3年内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将作撤銷立項處理并通報,同時3年内不推薦其申報上級科技部門項目。
5、不符合指南申報要求和資助範圍、重複申報、一題多投及合作協議不落實的項目将作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市科信局評審環節。
6、申報項目應合理安排研究内容、目标及總經費。申報項目若立項,項目合同書中的内容、目标、投入總經費原則上需與申報書一緻。若有專家論證及市科信局決策意見需調整者,可按專家意見及科信局意見調整。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者在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中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附件材料(複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機構代碼證(單位已上傳,可在附件中點選);
2、項目組全部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3、若有合作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的,應提供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确各自承擔的工作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産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還應提交各專項申報指南指定的申報材料(如自籌資金承諾函、可行性報告、合作協議等,詳見附件2中各專項申報指南)。
5、前期資助經費3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除填寫申報書中的項目經費預算表外,還需填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預算申報書》(附件4)。
五、申報流程及時間:
1、2015年4月7日下午17:00前:
(1)請申報科學研究專項(一般項目)及珠江科技新星專項的申請者将将申報書電子版(附件5)發送至liq@mail.sysu.edu.cn,用于院内評審,請隐去個人信息。
(2)不需限項的項目申請者按通知要求。無賬号的老師與科研辦公室聯系,以便創建賬号。
2、2015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項目申報人憑賬号、密碼登錄系統(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選擇相應的專項及編号,按申報指南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書、上傳附件材料,并提交至學院。
請按照學院網上填報的截止時間完成提交工作,逾期系統将自行關閉,不再受理各類操作。
3、2015年4月28日中午12:00前:請項目負責人關注網上申報進度,當項目狀态顯示為“科信局已受理”,請打印申報書紙質材料并送交學院科研工作室,同時請将《申報項目彙總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liq@mail.sysu.edu.cn。
注:紙質材料必須與網上申報材料一緻,否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取消申報資格。申請書紙質版要求A4雙面打印,無線膠裝,附目錄,一式三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請标注。并按申報材料要求的先後順序将申報書及附件材料裝訂成冊。各專項的申報指南、網上填報需要的附件材料等具體要求,請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