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
征兵工作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單位,後勤集團,産業集團,各有關科研機構:
根據國防部征兵辦公室和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大學生兵員征集的規定,我校2015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開。為紮實做好本年度的征兵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中國夢、強軍夢”目标,從“立德樹人、固國安邦、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高度出發,落實2015年全國大學生征兵網絡視頻工作會議精神和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相關要求,努力完成今年的征集任務。
二、組織領導
我校征兵工作在廣州市海珠區和越秀區區委、區政府、區武裝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下進行。成立學校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和征兵工作辦公室。征兵工作辦公室設在武裝部,負責征兵工作各項事務的具體執行。
(一)征兵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程煥文
成 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鄧少芝 丘國新 古添雄 陳文波 陳險峰
陳望南 李明章 莫 華
(二)征兵工作辦公室
主 任:古添雄(兼)
成 員:卓 猛 周 軍 謝 華 陳日輝
三、征集對象、條件和優待政策
(一)征集對象
我校(含南方學院、新華學院)在校大學生、2015屆畢業生及2015級新生(既可在學校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本人自願且符合征集條件。
(二)征集條件
1.年齡條件
(1)男生
本科2015級新生:17至21周歲(1994.1.1-1998.12.31)
本科在校生:17至22周歲(1993.1.1-1998.12.31)
本科應屆畢業生、研究生:17至24周歲(1991.1.1-
1998.12.31)
(2)女生
本科2015級新生:17至19周歲(1996.1.1-1998.12.31)
在校生:17至22周歲(1993.1.1-1998.12.31)
2.文化條件:全日制本科(含2015級新生、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及以上。
3.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頒發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
4.身體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标準》(國防部〔2003〕1号),國防部征兵辦公室印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2003〕國征字第2号)以及《關于調整部分征兵體檢标準問題的通知》(參動〔2008〕109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優待政策
1. 有關學業安排、複學、獎勵、減免學費、升學、就業等優待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号)、《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财教〔2013〕236号)和《關于印發<太阳集团app首页在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優待辦法>的通知》(中大武裝〔2012〕4号)等文件執行。
2. 大學生入伍後,在部隊選取士官、考軍校、提拔幹部(畢業生)、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 凡我校應征入伍的大學生,均可享受廣州市海珠區(南校區、東校區、珠海校區、新華學院)或越秀區(北校區、南方學院)非農業戶口應征青年的同等優撫标準,具體是:服役期間每人每月補助600元;退役後的就業安置補助金标準為“服役期間全區職工的平均收入”(2013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就業安置補助金為海珠區135872元和越秀區146800元)。
四、報名方式
2015年度征兵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30日,報名網址為http://www.gfbzb.gov.cn(報名流程詳見太阳集团app首页國防教育網http://wzb.sysu.edu.cn→首頁綜合信息欄→征兵報名流程)。學生報名完成後,請及時登陸太阳集团app首页國防教育網首頁“網上報名”填報個人信息,并緻電學校武裝部(020-87332253)登記備案。
五、組織實施
根據2015年度征兵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4月底—5月中旬)
領會上級征兵工作精神,拟定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實施計劃,做好應征人員報名參軍的前期籌備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報名(5月中旬—6月中下旬)
通過貼挂征兵宣傳橫幅,召開宣講會、網頁宣傳以及發送短信等形式,營造征兵氛圍,做好大學生應征的思想發動和報名工作。
第三階段:體檢政審(7月上旬—8月中旬)
根據上級軍事機關的統一時間安排,組織報名應征的青年進行初檢、初審,按時做好送檢工作,對體檢合格的青年認真做好政治審查工作。
第四階段:審批定兵(8月中下旬)
堅持擇優定兵原則,對體檢、政審“雙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衡量,優先批準政治思想表現好、文化程度高和參軍意願強的大學生入伍。
第五階段:交接運輸(9月上旬)
做好交接和歡送新兵工作。
第六階段:工作總結(10月)
對本年度征兵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新兵在部隊的情況開展跟蹤教育,落實好入伍優待政策。
六、具體要求
1. 學校武裝部負責統籌本年度征兵工作的具體實施,按照國家征兵政策精神和學校征兵工作的安排,落實好我校征兵工作任務。
2. 學校教務處做好入伍學生的學籍保留及課程管理安排等工作。
3. 學校學生處做好入伍學生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等工作。
4. 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要結合就業工作,在應屆畢業生群體中加強征兵宣傳和動員力度,鼓勵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
5. 學校各學院、直屬系要做好大學生應征入伍的思想宣傳和發動工作,引導符合條件的學生積極報名應征,配合學校武裝部落實征兵工作的各項階段性任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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