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的通知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文件
廣東省衛生廳
粵考委[2003]1号
關于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縣(市、區)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各市、縣(市、區)衛生局,主考學校及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省護理人才的培養,加強護理專業隊伍的建設,以進一步改善我省護理人員學曆結構,提高護理隊伍素質和護理服務水平,适應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從2003年上半年起,在全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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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對象
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含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畢業)并已獲注冊護士資格的以下在崗在職人員:
1、 臨床護理技術人員
2、 護理學教師
3、 從事護理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三、學曆層次和規格
凡通過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的考試(含實踐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思想品德鑒定合格,由省考委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其本科學曆。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凡申請免考英語者,須加考三門選考課程,成績合格方可畢業。
四、報考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省考委規定的報考時間内直接到所在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或指定的報名站(點)報名。首次報考者,須出具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注冊護士資格證和單位工作證明原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得接受報名,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不接收和安排其臨床實習,主考學校也不準其參加畢業論文答辯。
本專業考場設在各地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符合條件的縣經省自考委審核批準後也可設立考場。考試時間定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下旬。
五、考試的組織
本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考試大綱、使用教材、考試命題由全國考委統一組織。省考委負責組織考試、評卷、考籍管理、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指導社會助學;供應教材。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接受本市、縣考生的報名和本市、縣的考務考籍工作。
省衛生廳、各市(縣)衛生局協調做好考生的臨床實習安排工作。
主考學校在省考委的指導下,組織本省命題課程的命題,制定臨床實習大綱和考核要求;參與評卷;負責畢業論文及答辯工作;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完成省考委交辦的有關任務。
六、專業考試課程及開考計劃
護理學專業開考課程共20門,必考課程15門(含12周的畢業實習以及畢業論文撰寫及答辯),選考課程5門,畢業要求為不少于17門不低于74學分(考試計劃詳見附件一)。考生必須通過全部理論課程考試、臨床實習及畢業論文答辯,思想品德合格,方可申請領取畢業證書。
本專業從2003年4月起開考,課程考試安排見附件。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 廣東省衛生廳
二 O O 三 年 一 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