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網絡教育學院“關于進行網絡教育2008—2010年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管理員

關于進行網絡教育2008—2010年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工作的通知
作者:sne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數:12079 更新時間:2010-5-6
各位同學:
   為提高網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動網絡教育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教育部啟動了“高校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台”建設項目,該平台将實現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統考數據和學生畢業電子注冊數據的對接,通過信息化手段實行網絡學曆教育從招生到畢業的一條龍式的規範管理。
為避免由于學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不準确而直接影響網絡教育統考和畢業電子注冊工作,教育部決定:對2008年至2009年的學生數據開展清理工作,并從2010年開始嚴格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新生電子注冊制度。為此,我校将進行網絡教育2008—2010年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的核對和補報工作,請同學們認真核對,保證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的準确和完整,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和補報對象為2008年—2010年入學的學生。
二、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和補報内容:
1. 學生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證号碼、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照片等)的核對、修改、補報。
2. 2010年春專科升本科學生專科段學曆驗證。根據“高校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台”要求,在所有進行注冊的數據中,對于已通過學曆驗證的數據,必須标注驗證機構編制的驗證碼。
3. 2008年—2009年入學的部分專科升本科學生的學曆驗證:
(1)專科段不是通過成人高考或普通高考入學的學生(自學考試除外);
(2)軍隊院校畢業的學生(通過普通高考入學的除外)。
三、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流程:
1. 請2010年春學生于5月17日前、2008—2009年入學的學生于5月30日前登錄“在校生學籍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ne.sysu.org.cn/xjcx/ )核對本人信息
核對流程:輸入學号、身份證号登錄 à 查看本人信息 à 進行校對操作 à 如有修改,需填寫有關表格并提交相關材料給學習中心。
2. 請2010年春專升本學生在5月17日前、2008—2009年入學的部分需進行學曆驗證的專升本學生于6月15日前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曆認證中心”進行學曆驗證
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驗證流程:
(1)本人查詢:實名注冊 à 登錄學信檔案 à 查看本人學曆信息 à
  申請驗證報告 à 打印備案表 à 提交給學習中心
(2)零散查詢: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à 輸入證書編号、姓名,查詢本人學曆 à 申請驗證報告 à 打印備案表 à 提交給學習中心
四、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要求:
1. 姓名或身份證号碼有誤的學生,請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現代遠程教育學生身份資料勘誤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經我學院學籍管理部審核後予以更正。
2. 需更正出生年月或民族的學生,可在“在校生學籍查詢系統”上自行修改,修改後須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由學習中心簽署意見後,送我學院學籍管理部審核确認,方可有效。不提交證明材料,沒經過審核确認,修改無效。
3. 缺照片或照片有誤的學生,可按要求(藍底淺色上衣彩色相片文件,大小為40K,JPG格式,圖像尺寸為寬150×高210像素),通過“在校生學籍查詢系統”自行上傳照片,如為更正照片的,還需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現代遠程教育學生身份資料勘誤申請表》,并在表中空白處貼上與上傳照片同底的照片,交所屬學習中心,學習中心初審後簽署意見,送我學院學籍管理部審核後予以确認。
五、學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核對和補報時間
1. 請2010年春專升本學生必須在5月17日前将《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交所屬學習中心,各學習中心務必于5月20日前将學生所提交的驗證材料和《2010年春季專升本學生入學前學曆證書驗證情況表》(電子版和紙版)交我學院學籍管理部。
2. 請2010年春學生務必于5月17日前登錄“在校生學籍查詢系統”完成信息核對。學生信息有誤需更正或補報的學生,必須于5月17日前将《太阳集团app首页現代遠程教育學生身份勘誤申請表》和身份證複印件等證明材料交所屬學習中心,各學習中心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後,務必于5月20日前将學生所提交的材料交我學院學籍管理部。
3. 請2008—2009年入學的學生(含休學學生)務必于5月30日前登錄“在校生學籍查詢系統”完成信息核對。學生信息有誤需更正或補報的學生,必須于5月30日前将《太阳集团app首页現代遠程教育學生身份勘誤申請表》和身份證複印件等證明材料交所屬學習中心,各學習中心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後,務必于6月3日前将學生所提交的材料交我學院學籍管理部。
4. 請2008年—2009年入學的部分需進行學曆驗證的專科升本科學生,于6月15日前将《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交所屬學習中心,各學習中心于6月18日前将學生所提交的驗證材料和《2008—2009年專升本學生入學前學曆證書驗證情況表》(電子版和紙版)交我學院學籍管理部。
5. 請各位同學和各學習中心務必要按時和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逾期不予補報。
六、注意事項
1. 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學生的姓名和身份證号碼不能同時更改。每個學生的信息,隻能修改一次,因此,學生信息一旦确認後,不能再次修改。
2.根據教育部“高校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台”的要求,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後,其數據不能更改。
3.因學生不按要求進行信息核對、核對數據不及時、不準确或遺漏、不按規定提供驗證證明材料等引發的影響參加統考和畢業電子注冊等不良後果,由學生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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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O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