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學年第一學期二重申請的通知
發布人: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12-05
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課程成績不及格的,在畢業審核前每門課程的重修、重考次數合計不得超過兩次(曠考、考試作弊者除外)。
請同學們參考本學期各年級(專業)開設的相應課程,個人于12月29日前将重考申請交學工辦。
申請重考的同學按後續通知到本科教務辦領取考試通知。
太阳集团1088vip本科教務辦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