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市科信局關于征求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意見的通知

發布人:管理員

各位老師:
    接醫科處通知,近期對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意見公開征求公衆意見,相關通知轉發如下。請各老師在201537日下午5:00前将意見彙總發送至liq@mail.sysu.edu.cn

                                                                                                     太阳集团1088vip科研辦公室
                                                                                           201533

關于征求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意見的通知
新聞來源: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發布時間:2015-02-28 19:04:06
各有關單位:
  我委已組織編制《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包括第一批發布的7個科技專項指南以及相關的申報書、評審表等内容,為更科學、公正的開展項目申報及評審,現公開征求公衆意見。請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7點30分前采用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将意見反饋我委。逾時提交的意見視作無效。

附件: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發布2016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5年2月27日
聯系人:發展規劃處 李家華,賀璐璐。
  聯系電話:83124134,83124136。
  傳真:83124143,電子郵箱:
DPD_GZSI@163.com
附件: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發布2016年
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第一批)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有關單位:
2016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專項、産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項、科學研究專項、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專項、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科普與軟科學專項、珠江科技新星專項、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專項、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專項、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專項等。
第一批将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專項、産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項、科學研究專項、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專項(部分專題)、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科普專項、珠江科技新星專項等七個專項申報指南,并開始項目征集,其餘專項申報指南将于近期陸續發布。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認真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将本批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着力推進廣州市重點産業創新力發展和重大民生科技創新,推進公共創新平台建設和共享,組織開展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協同攻關,推進産業轉型升級,支撐創新型城市建設。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在廣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資信度高,技術力量雄厚,财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術基礎和經濟依托,是項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産權擁有者。與市外單位聯合申報的,廣州市内單位須為第一申報單位,且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應在廣州市。
(二)所有專項全部通過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進行網上申報。
(三)項目負責人應熟悉本領域國内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态,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科普專項除外)。
(四)項目負責人(指申報書中列第一位的人員)隻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最多隻能參加2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也不能因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創新平台建設與共享、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項目負責人不受此限制。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不同專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影響申報單位的信用評價。項目組織單位應做好項目申報的組織協調工作,突出重點,認真篩選和推薦優秀項目,避免重複申報。
(六)項目申報除滿足上述要求,還應根據各專項指南特定的要求進行申報。
三、申報材料
(一)需在網上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在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中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附件材料(複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機構代碼證。
2.項目組全部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3.若有合作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的,應提供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确各自承擔的工作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産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若第一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還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14年度财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注冊成立的企業,隻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5.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還應提交各專項申報指南指定的申報材料。
(二)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
需提交紙質申報書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為原件。若專項指南對申報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請按照專項申報指南要求的材料準備。
每份申報書需附上目錄,用A4規格紙張雙面打印,裝訂方式為無線膠裝。
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必須一緻。對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不一緻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四、申報時間與受理地點
(一)網上申報及推薦時間。
1.網上申報截止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将于2015年4月10日開通,本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下午5時。請項目申報者盡早上網提交申報書,避免集中在申報截止日臨近前提交、導緻網絡壓力過大。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後應留意項目狀态,并注意提醒組織單位及時推薦。
2.網上推薦截止時間。
組織單位網上推薦截止時間統一為2015年5月5日下午5時。逾期不再受理。
網上申報系統值班電話:83124004。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8日下午5時。
(三)申報材料受理地點。
受理點:廣州生産力促進中心企業發展部。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37号一樓。
聯系人:鄭國雄、謝梁。
聯系電話:83571897、83491780。
五、申報程序說明
(一)申報單位進入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完成申報注冊,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并完善單位信息。已注冊帳号的單位,用原賬号密碼登錄即可,不需另行注冊。
(二)單位用戶登錄系統,生成項目申報人賬号、密碼。
(三)項目申報人登錄系統,選擇相應的專項,按申報指南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書并上傳附件材料後,提交至申報單位用戶審核。
(四)項目申報單位、組織單位應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控制申報項目質量,在申報截止時間、推薦截止時間前完成在線審核、推薦。(項目組織單位指申報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中央在穗單位;無明确主管單位的,指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
(五)申報材料經申報單位用戶、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後,即可生成申報書正式稿,項目申報人打印正式稿簽名并經申報單位蓋章後,将全套材料報送項目組織單位。
(六)組織單位對推薦的項目紙質申報書加具意見、蓋章,并在指定的時間内将項目材料送至申報材料受理點。
六、評審流程說明
若專項對評審有特定要求的,以專項申報指南為準。評審各個流程的結果均在我委門戶網站上予以公開。事後立項事後補助類項目在形式審查通過、專家核定後由委務會審議;前期資助及事前立項事後補助類項目的評審流程如下:
(一)形式審查。
網上申報的項目,經組織單位推薦後,即可開始形式審查工作。審查合格的項目進入專家網絡評審環節,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被淘汰。具體審查要求見各申報指南。
(二)專家網絡評審。
每個項目由專家評審組根據專項評審指标體系開展網絡評審,進行量化評分,評分結果由技術分和财務分組成,以技術分作為項目排序的依據,項目财務分低于60分的為專家評審不合格,不予立項。
(三)責任處室審核。
責任處室根據年度科技經費預算安排,按照專家網絡評審的量化評分從高到低,采取材料審核、約談、現場考察等一種或多種形式對項目進行全面審核,提出拟立項項目建議。
(四)專家論證。
拟資助或補助财政經費3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專家論證,采取專家會議評審方式,由專家組審核申報材料并聽取申報單位的陳述,對項目是否予以立項形成專家組論證意見。
(五)預算評審。
前期資助經費3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預算評審,預算評審單獨進行,由預算評審專家對項目申報單位的财務狀況、資金配套能力以及項目經費預算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出具預算評審意見。
(六)委務會審議。
委務會議對拟立項項目進行審議,決定拟入庫項目。
七、項目經費預算編制要求
進行預算評審的項目需按要求填寫經費預算表,進行經費預算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必須以項目研究任務為依據,與項目任務目标相關。項目經費預算支出應按照國家和我市科技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的具體規定執行。預算應經濟合理,在不影響項目研發任務的前提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間重複列支。
項目經費分為直接費用(主要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和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等)。
(一)人員費。
指對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有事業費撥款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标準從事業費中及時足額支付給項目組成員,并按規定在項目預算的相關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國家資助的項目經費中重複列支。
(二)設備費。
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不得用于購置通用與辦公用品。項目研發過程應盡量使用廣州地區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的儀器設備,避免重複購置。确需購置的,需經專家評審論證其必要性。
(三)能源材料費。
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等費用。
(四)試驗外協費。
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托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五)會議費。
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和會期。
(六)差旅費。
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項目研究開發而進行國内外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七)管理費。
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的費用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5%)根據項目承擔單位的性質分别核定。
(八)其他費用。
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一般不超過5%)。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後,将取消項目申報人3年内申報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将作撤銷立項處理并通報。
(二)申報單位認為能證明項目前期研究基礎與進展、項目水平相關文件(如鑒定證書、檢測報告、專利授權證書、新藥證書、臨床批件、名牌産品證書、獎勵證明等),應在申報時提供。
(三)我委受理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四)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經費使用的責任主體,對項目經費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立項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嚴格遵循各項财務管理制度。
(五)項目經費采取前期資助和後補助等多種投入方式。前期資助是一直沿用的财政支持方式,指在項目獲得立項并簽訂項目合同書後即給予資助,承擔單位按項目合同書目标任務開展研發活動。
後補助包括事前立項事後補助和事後立項事後補助。其中事前立項事後補助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圍繞科技計劃專項目标任務,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後,先行投入組織研發活動并取得預期成果,按規定程序通過驗收後獲得補助;事後立項事後補助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具備科技計劃專項目标要求的條件,按規定程序通過核定後獲得相應補助。
(六)項目申報單位應合理安排項目内容、目标及總經費。申報的項目若立項,項目合同書中内容、目标、投入總經費需與申報書一緻。若有專家評審、論證意見或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決策意見提出需對項目内容、目标、投入總經費調整的,按照專家意見或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意見調整。
(七)項目起始時間和實施期限按照各專項指南要求執行。
(八)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産權糾紛在内的一切風險。
(九)為促進項目評審公開、公平、公正,評審專家名單、評審結果、拟立項項目清單等信息都将通過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網站或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公開,請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關注相關信息。
(十)立項項目在市财政經費下撥前,我委将向檢察機關查詢立項項目申報單位與項目負責人行賄犯罪檔案。如申報單位或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将取消項目立項資格。
九、聯系方式
(一)對指南總體申報要求或申報材料要求有疑問,請緻電聯系人:蔡淩宏、李家華;聯系電話:83124042、83124134。
對各專項申報要求或申報材料有疑問,請緻電各專項指南中指定聯系人。
(二)申報過程違規行為投訴電話:8372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