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評選教育部2013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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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為鼓勵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學生來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激勵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根據教育部教港澳台辦[2013]566号文的通知精神,現将教育部2013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及華僑學生(年級、專業均無限制)

二、獎項設置:

1、本科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5000元;二等獎每人4000元;三等獎每人3000元;

2、碩士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7000元,二等獎每人5000元,三等獎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每人9000元,二等獎每人7000元,三等獎每人5000元;

三、名額分配:

1、根據教育部下達的獎學金名額及等級,我校可上報教育部的台灣學生獎學金候選人共44名,其中本科生34(其中一等6名,二等10名,三等18),碩士研究生6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3名),博士生4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2名);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候選人共,303名,其中本科生280名(其中一等55名,二等75名,三等150名),碩士研究生18名(其中一等3名,二等5名,三等10名),博士研究生5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2名);

2、台灣、港澳學生獎學金不分配名額到院(系),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由院(系)審核其資料,擇優排序推薦,并提出建議獎勵等級;

3、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實行差額評選。

四、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認同一國兩制;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22013學年度無違紀行為;不得有無故欠交學費或住宿費、水電費、違規用電等情形;

3、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4、在校期間勤奮刻苦、成績優良,13級新生入學考試成績優秀;

5、優先考慮本學年度獲得校内港澳台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學生,已獲得其他捐贈獎學金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參評。未交齊學費、未注冊的不予參評;

6、有公益實踐經曆的優先考慮。

五、評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填寫相關表格一式一份。所有申請學生除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外,提交加蓋所在院(系)教務章的上學年成績單,公益實踐證明表等相關證明材料;華僑學生需提交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僑務部門核發的華僑身份證明書;

2、所在院(系)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綜合表現,提出推薦意見,初評公示無異議後,将《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須排序)、《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的電子版在1220(周五)上午1200前報送至至學生處教育管理科或研究生院管理處,逾期不候:本科生《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電子表格發到jiaoyuguanlike@qq.com,研究生的發到yjsglc@mail.sysu.edu.cn;成績單、公益證明表、獎勵證書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由院系保留備查。

3、學生處及研究生管理處彙總院(系)的初評結果提交學校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讨論;

4、經公示無異議的學校評審結果通過校港澳台辦公室上報教育部港澳台辦複核審定,最後獲獎名單及獲獎等級以教育部發文為準,獲獎學生将一次性獲得獎學金。

聯系人:學生處龔婕、羅妙琪 聯系電話:3933220239332204;研究生管理處韓昕娜,聯系電話:84037873 

 

附件:

1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2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本科生)

3、港澳僑和台灣學生獎學金院系推薦彙總表(研究生)

 

 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3/122609.htm

 

        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處、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

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