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2014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測試和上報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司【2014】30号)的通知要求,落實2014年9月3日陳春聲副校長召開的《學校體育工作會議》對《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測試工作的部署,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三、四年級)《體質測試》工作方案。
一、組織落實
2014年《體質測試》工作,在太阳集团app首页體質測試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太阳集团app首页教育學院、學生處、教務處、醫教處、财務與國資管理處和各校區醫務部門共同配合,各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二、實施辦法及措施
(一)測試對象
1、測試對象:2014年參加《體質測試》普通本科三、四年級學生是指,所有在校在讀的大三大四普通本科生。
(二)測試項目及順序
1、測試項目:2014年《國家學生體質測試标準》規定測試項目為身高、體重、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50m、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共8項。大四學生需要測試全部8個項目,大三學生隻需測試身高、體重、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50m共六項,另外兩項——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采用2013學年第3學期體育課測試成績。如因缺考或不及格需補測上述四項,可在測試前檢錄時提出要求,測試人員予以安排測試。
2、測試項目順序:
根據測試項目的特點,建議采用如下測試順序;
身高、體重→肺活量→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50m→1000m(男)、800m(女)。
注:測試之前必須休息好,不熬夜,保證身體的良好狀态。提前30分鐘到達測試場地做準備活動熱身,提前15分鐘檢錄後開始測試。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附表1《太阳集团app首页2014年學生體質測試時間安排表》)
1.測試時間:
珠海校區9月27日,10月12日,18日上午,共2天半
東校區9月27日,10月12日,18、19日,共4天
南校區9月27日,10月12日,18、19日上午,共3天半
北校區9月27、10月12日上午,共1天半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補測時間:南校區、北校區——10月26日上午9:00-12:00
東校區和珠海校區——10月25日上午9:00-12:00
2、測試地點:南校區英東體育場、東校區真草田徑場、北校區體育館、珠海校區體育館。
(四)測試前訓練
1、各院系三、四年級《體質測試》小組,組織本院系三、四年級學生參加測試前的練習,記錄每名學生參加練習次數,做好考勤,中長跑項目測試前的練習要求應不少于6次。
2、訓練場地
各校區練習場地開放時間有體育課時段每天6:00—7:30、18:00—21:00,無體育課時段及周六、日全天開放,各院系自行安排學生練習。南校區體育課時段為周一下午,周二和周三,北校區體育課時段為周一下午,珠海校區、東校區體育課時段為周三、周四、周五。
(五)測試工作進度表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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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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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部門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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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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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2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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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體質測試實施方案,并呈學生處、教務處、醫務處等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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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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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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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處下發體測方案至各院系
2. 各院系上報體測負責人相關信息至教育學院高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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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處
2. 各院系
3. 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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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各院系體測人員聯系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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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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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體質測試工作人員
2.确定醫療監督工作人員
3.各院系組織學生練習長跑。
4.各院系通知學生打印成績登記表并填寫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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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學院
2. 教育學院
3. 各校區門診
4. 各院系體質測試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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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體質測試成績登記表》
(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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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前9月27-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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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測試
學生必須攜帶身份證件、打印好的成績登記表進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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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學院
2. 各院系
3. 醫療監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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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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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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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學院
2. 各院系測試負責人
醫療監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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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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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處理數據并上報
2. 彙總免測申請交教育學院高潤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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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學院
2. 各院系體質測試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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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體質測試免測申請》(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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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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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數據報學生處
留作評優評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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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學院
2. 學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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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4學生體質測試工作流程
體質測試工作流程圖
1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2014體質測試時間表的安排,各院系體質測試負責人帶領學生到各校區測試點準備測試。學生做拉伸、慢跑等熱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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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測試點外場檢錄報名,上交自己事先下載并打印好的《體質測試登記表》,簽名确認測試知情同意書。外場檢錄員核對參考者證件,按院系、年級、性别分組,每20人一組進行編組,發放号碼布,并按順序将測試學生領入測試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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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引導員的指引下,參加測試的學生依次參加身高、體重→肺活量→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50m→1000m(男)、800m(女)等項目測試。每組20人全部完成一項測試之後,再去下一測試點進行測試。
注:2013-2014學年第3學期完成體育課所有考試項目的本科三年級的學生,可免測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1000m(男)、800m(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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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導員将本組測試學生成績登記表交測試點監考員,協助監考員測試并如實記錄參測者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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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部測試項目完成後,學生在成績登記表簽名确認,引導員負責回收号碼布,并将測試成績登記表交至表單回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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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核結束後,各校區負責人收齊測試成績登記表,按學号排序,交數據處理小組錄入數據。
(七) 免測
《标準》規定,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标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可暫緩或免予執行《标準》,并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申請表》(附表6),存入學生檔案。确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标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畢業時《标準》成績需注明免測。因身體原因申請免測的同學,必須具有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和校醫院開出的疾病診斷證明,并到教育學院網站下載填寫《免測申請表》,交院系彙總後,将醫院證明、免測申請和名單,在10月31日之前交南校區教育學院104室高潤芳老師(電話020-84114976,郵箱gaorf@mail.sysu.edu.cn)。
(八)補測安排
除因病申請免測學生外,院系體質測試負責人彙總本院系所有因故未在規定時段參加本年度體質健康測試的學生信息,10月23日之前,将補測人數和學生名單報南校區教育學院104室高潤芳老師(電話020-84114976,郵箱gaorf@mail.sysu.edu.cn),并負責通知學生攜帶身份證件并下載打印好成績登記表,在10月25-26日上午8:00-12:00補測一次,測試地點在各校區測試室,補測聯系人為各校區負責人。逾期不測者責任自負!《标準》規定,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成績達到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标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九)應急預案
如遇極端天氣,未測項目可順延至下一周末完成測試。
三、安全事項
1.《體質測試》應确保在安全的基礎上完成,近年來全國各地高校多次在中長跑(1000M、800M)測試中出現受測者暈厥、猝死等現象,為提高測試的安全性,請各院、系認真組織學生進行測試前的訓練,特别是中長跑項目,要求學生每周參加兩至三次中長跑練習,每人測試前練習次數必須達到6次,方可參加正式測試。
2.由于測試具有一定的運動負荷強度,身體可能會産生不良反應,因此,要求學生測試前注意休息,嚴禁在熬夜、感冒、發燒、空腹等身體不适的情況下參加有相當強度的體育鍛煉和測試,必要時聽從醫生的指導和建議。
3.為提高《體質測試》安全性,測試點設立醫務監督,由校醫院選派醫生、護士負責現場應急事件的急救處理;特别是中長跑測試期間提供必要的醫務監督。
教育學院
2014年9月
附件1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教體藝司函〔2014〕5号)
附件2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測試和上報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司函〔2014〕30号))
附表1《太阳集团app首页2014年學生體質測試時間安排表-四校區》
附表2 《各院系體質測試負責人聯系表》
附表3 《2014太阳集团app首页體質測試登記成績樣表》
附表4 《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申請表》
附件1 教育部關于印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建立健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機制,激勵學生積極參加身體鍛煉,引導學校深化體育教學改革,推動各地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全面發展,在認真總結各地實施現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的基礎上,結合新時期青少年體質健康狀況和學校體育工作實際,我部組織對現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進行了修訂。現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教 育 部
2014年7 月7日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
一、說明
1.《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以下簡稱《标準》)是國家學校教育工作的基礎性指導文件和教育質量基本标準,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學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發展的重要依據,是《國家體育鍛煉标準》在學校的具體實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
2.本标準的修訂堅持健康第一,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号)和《教育部關于印發〈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體藝〔2014〕3号)有關要求,着重提高《标準》應用的信度、效度和區分度,着重強化其教育激勵、反饋調整和引導鍛煉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監測和績效評價的支撐能力。
3.本标準從身體形态、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進行身體鍛煉的教育手段,是國家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和學業質量标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體質健康的個體評價标準。
4.本标準将适用對象劃分為以下組别:小學、初中、高中按每個年級為一組,其中小學為6組、初中為3組、高中為3組。大學一、二年級為一組,三、四年級為一組。
5.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各組别的測試指标均為必測指标。其中,身體形态類中的身高、體重,身體機能類中的肺活量,以及身體素質類中的50米跑、坐位體前屈為各年級學生共性指标。
6.本标準的學年總分由标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滿分為120分。标準分由各單項指标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滿分為100分。附加分根據實測成績确定,即對成績超過100分的加分指标進行加分,滿分為20分;小學的加分指标為1分鐘跳繩,加分幅度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學的加分指标為男生引體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鐘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為10分。
7.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90.0分及以上為優秀,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8.每個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記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登記卡》(附表1~6)。特殊學制的學校,在填寫登記卡時可以按規定和需求相應地增減欄目。學生畢業時的成績和等級,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進行評定。
9.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成績達到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标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10.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标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可暫緩或免予執行《标準》,并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申請表》(附表7),存入學生檔案。确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标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畢業時《标準》成績需注明免測。
11.各學校每學年開展覆蓋本校各年級學生的《标準》測試工作,《标準》測試數據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按要求審核後,通過“中國學生體質健康網”上傳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數據管理系統”。測試和數據上傳時間由教育行政部門确定。
12.本标準由教育部負責解釋。
二、單項指标與權重
測試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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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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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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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一年級至大學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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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指數(B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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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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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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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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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高中、大學各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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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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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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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位體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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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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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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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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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卧起坐(女)
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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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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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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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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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體重指數(BMI)=體重(千克)/身高2(米2)。
三、評分表(略)
抄 送:國家體育總局
部内發送:有關部領導,辦公廳、政法司、基礎一司、基礎二司、職成司、學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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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 依申請公開 2014年7 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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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學生體質健康網可查詢 http://www.csh.edu.cn/MOETC/home/homeAction!login.action
附件二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測試和上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标準》)已于2014年7月7日發布實施,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體藝〔2014〕3号)的有關要求,現将2014年《标準》測試和上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務
2014年,全國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全面實施《标準》,并開展覆蓋本校全體學生的《标準》測試和數據上報工作。
二、 測試内容與方法
1.依據《标準》設置的測試項目及有關要求執行。中小學生身高、體重、肺活量等項目的測試可與體檢工作相結合,使用同一結果,不重複測試。
2.測試方法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解讀》(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出版)中的有關要求進行。
三、 數據上報
各學校在測試工作結束後,于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将測試數據通過中國學生體質健康網(域名:www.csh.edu.cn)上報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數據管理系統”。
四、 數據核查
1.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登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數據管理系統”,按照管理系統設置的用戶管理權限,負責對下級教育部門、學校上報的測試數據進行逐級審核并在線确認提交。
2.教育部于2014年11月1 日至30日期間,組織委托第三方對各地上報數據進行随機抽查複核,并将現場抽查測試數據與學校上報數據進行一緻性比對、綜合分析和反饋各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開展本地區的抽查複核工作,并将抽查複核情況報我部體衛藝司。
五、有關要求
1.各地依據《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要求組織開展《标準》的實施工作,做好《标準》公示、反饋與評價。教育部設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監督電話(010-66092135、010-66093315),接受社會咨詢和反映情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要設立和公布監督電話,并報我部體衛藝司。
2.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确本地區測試和上報工作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工作的推動和督促,逐級、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責任,确保數據上報的及時性和準确性,确保數據上報率達到100%。
3.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有條件的學校支持設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研究或服務機構,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教育部依托第三方機構設立“中國學生健康研究與促進中心”(辦公室暫設在中國教科院),開展學生健康監測、研究或相關服務。
4.各地和學校要加大對體育管理幹部、體育教師實施《标準》測試和評價的技術培訓,加強學生運動安全教育和風險管理,保證《标準》測試與上報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開展。
數據上報技術服務電話:010-66181980、010-66165330。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7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