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生處關于開展太阳集团app首页(廣州校區)2014-2015學年“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工作的通知
為創建優良學風,優化宿舍環境,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構建和諧校園,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文明宿舍的創建,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獎勵管理規定》精神,決定繼續在我校開展“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活動。2015年珠海校區已先行啟動由各學生樓棟評選産生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本通知隻适用于廣州校區的評選活動。為确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評選條件
評選條件按《太阳集团app首页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評選細則》(見附件1)執行;
二、評選程序及時間
(一)4月15日下午18:00前,申請參評宿舍向所在樓棟宿管員遞交《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見附件2,請雙面打印)、《太阳集团app首页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指标體系》(見附件3)以及宿舍成員學習成績單、宿舍建設特色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須與上述材料裝訂在一起,過期即取消參評資格。
(二)4月22日前,宿舍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在《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上對申請宿舍的内務衛生、安全紀律、晚歸情況等作出客觀的評價,加蓋宿管中心公章。并對學生宿舍評選申請表按院(系)進行分類。
(三)各院(系)統一于4月23日當天到各校區宿舍管理部門取回本院(系)參評宿舍的申請表。
(四)5月11日前,各院(系)完成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的評選和公示。
各院(系)需組織學院領導、輔導員、教師與學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申請宿舍進行資格審查、各項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務檢查。院(系)需根據申請宿舍的綜合表現,在《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上簽署意見,本着公平公正、優中選優的原則,向學生處推選出本院(系)的候選文明宿舍(候選宿舍不超過本院(系)宿舍數的10%,不包含畢業班),并以不超過文明宿舍推薦數的10%的比例推薦文明标兵宿舍,初評結果需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五)5月15日前,學生處對院(系)上報初評結果進行彙總,并根據實際情況審查申報宿舍材料,組織有關人員抽查申報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情況;
(六)5月20日前,學生處對學生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生處彙總結果報學校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并予以公布;
(七)5月30日前,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并進行表彰。
三、各有關單位分工
(一)總務處、後勤集團及各校區宿舍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
1、各校區學生宿舍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衛生、安全、紀律等檢查,做好記錄;
2、做好學生晚歸情況的記錄,以便院(系)和學生處對申報宿舍進行資料調閱;
3、各校區學生宿舍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在《文明宿舍評選申請表》上對申請宿舍的内務衛生、安全紀律、晚歸情況等作出客觀的評價,加蓋宿管中心公章。并對學生宿舍評選申請表按院(系)進行分類;
4、協助學生處做好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的宣傳、組織工作。
(二)學生處
1、做好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的宣傳、組織工作;
2、審核各院(系)上報的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初評結果;
3、受理學生對評選工作的建議和投訴;
4、負責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的表彰獎勵工作。
(三)各院(系)
1、在本院(系)内做好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評選的宣傳、組織工作;
2、各院(系)統一于4月23日當天到各校區宿舍管理部門取回本院(系)參評宿舍的申請表;
3、對參評宿舍進行審查,得出初評結果并公示,将公示後的名單彙總并按時上報學生處。
四、其他
1、不同院(系)學生混住宿舍原則上由宿舍長所在的院(系)加署院(系)意見和蓋章。
2、各院(系)提交材料要求:
(1)紙質版:《文明宿舍申請表》、《2014—2015學年文明宿舍推薦情況彙總表》、《2014—2015學年文明标兵宿舍推薦情況彙總表》,以上材料加蓋院(系)公章後于5月11日17:00前交至以下地點:
東校區:學生處教育管理科(東校區行政樓A109);
南校區:學生處南北學生事務管理科(南校區研究生院樓105);
北校區:北校區綜合辦事大廳(北校區辦公樓1樓北103)
(2)電子版:《2014—2015學年文明宿舍推薦情況彙總表》、《2014—2015學年文明标兵宿舍推薦情況彙總表》,以上材料于5月11日前發送至jiaoyuguanlike@qq.com,郵件主題命名為“**院系文明宿舍申報材料”。
3、材料中涉及到的宿舍号須填寫完整名稱,宿舍号由“樓棟号+房号”組成,如“120棟-406”,“至善園5号-203”,“荔園13号-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