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期末考試期間重申考試紀律和相關事宜的通知
發布人: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6-01-05
關于期末考試期間重申考試紀律和相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同學:
期末考試将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進行,為嚴肅考試紀律,現重申:
一、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嚴禁考試作弊,嚴禁攜帶手機等電子通信工具進入考場。
二、所有考試課室,将由保潔部門進行每天清理,請同學們提前清離自己的書物,避免遺失。
三、期末考試期間暫停辦理課室借用。
醫學教務處
2016年1月5日
附:
考 場 規 則
①、考生憑證進場,對号入座,無證者不得參加考試,遲到30分鐘及以上的不得進入考場。
②、考生隻可攜帶必要的考試用具,其它書籍物品等一律放監考員指定的地方,自覺清理考位。
③、禁止攜帶和使用通信工具、電子設備(如手機、MP3、等),一經發現按作弊論處。
④、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允許有任何作弊行為,考試作弊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⑤、不得擅自離開考場,有特殊原因需離場者按交卷處理;開考後30分鐘内及考試結束前5分鐘内不允許交卷。
⑥、考試過程中不得擅自互借考試用具,若有需要,必須請示監考員。
⑦、考生接到考卷即時檢查,若有印刷錯誤、字迹不清、缺頁等,及時舉手要求更換,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⑧、考生答題前認真填寫姓名學号班級等信息,漏填、錯填或字迹不清、無法辯認的答卷無效。
⑨、考試結束,考生立即停止作答,按要求交卷。所有考試材料均須上交,不得帶離考場;交卷時,考生不得有擾亂交卷秩序的行為,交卷後立即離開考場。
⑩、考生應服從管理,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内發生的問題按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于違反考場規定、不服從管理的,取消考試成績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