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2013屆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升學登記、回生源地登記等手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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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畢業生畢業教育和離校的有關安排,2013525日至531日是為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境升學登記等手續的時間。除已完成《就業協議書》辦理手續的畢業生外,需要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内升學、出境升學的畢業生,須在2013525日至531日通過太阳集团app首页就業管理系統(其他畢業去向管理)向學校提出相應的申請或登記,經就業指導中心确認後,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61日後,在已落實就業單位、升學、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間進行調整的,學校不再予以辦理。

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為回生源地,并延期辦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續。